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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到香港公司公证文件根据使用目的和用途加章转递
时间: 2022-06-07 00:08:16 点击数: 46 来源: 铭泰国际
香港作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我国实行的是一国两制,香港的部分法律制度和大陆是不同的,香港的公证制度和大陆的公证制度也不同,香港文书在大陆使用,是无法直接查询到备案信息的,因此无法辨识香港文书的真实性,从而要求送往大陆使用的香港文件办妥律师公证。
一般涉及到香港公司文件办理加章转递程序,是根据使用的目的和场合决定对什么文件办理加章转递,不需要对所有的香港公司文书办理加章转递
香港注册的公司或者香港的人士在内地或其他国家会地区处理相关事宜,可采用授权委托方式,由受托人处理相关事务。香港在国内开设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内设立代表处,独资公司或合资公司,进行司法诉讼或主体资格证明等,其程序如下:
一、此公证事宜必须经在香港注册具合法资格及中国认可的律师办理,即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二、此公证事宜经过两个部门:
1. 在香港注册具合法资格及中国司法部认可的律师
2. 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
15818557551
一般涉及到香港公司文件办理加章转递程序,是根据使用的目的和场合决定对什么文件办理加章转递,不需要对所有的香港公司文书办理加章转递
香港注册的公司或者香港的人士在内地或其他国家会地区处理相关事宜,可采用授权委托方式,由受托人处理相关事务。香港在国内开设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内设立代表处,独资公司或合资公司,进行司法诉讼或主体资格证明等,其程序如下:
一、此公证事宜必须经在香港注册具合法资格及中国认可的律师办理,即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二、此公证事宜经过两个部门:
1. 在香港注册具合法资格及中国司法部认可的律师
2. 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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