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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带一路的发展很多商人以香港公司-海外公司投资设立主体资格公证
时间: 2022-06-07 00:22:44 点击数: 37 来源: 铭泰国际
常见的用于大陆的外商投资公证常见的分为两种:一种是香港公司用于国内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另一种是其他国家设立外资公司用于大陆的中国驻该国大使馆认证。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应当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公证和认证原件,且公证和认证文件内容必须包括投资外方的股东、股比等情况。
外商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已经成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必须文件,取得之后还必须办理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方可在国内部门使用。以下将通过一个案例来详细说明如何办理。在广东投资设立一家外资企业,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在广东登记事宜,他在网上查询登记流程时,看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交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了解何为主体资格证明,于是他来到工商部门咨询。对于国外公司就是它的营业执照,对于国外个人就是护照。对于香港人来说是香港身份证和回乡证;
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或身份证明根据不同情况可以通过不同渠道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作为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该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作为自然人的外国投资者的身份证明,在护照持有人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后,其提交的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无误,可以作为外国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使用,无须公证认证。对没有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的外国投资者,其护照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明”,仍应以经公证认证的所在国有关部门签发的文件作为其身份证明。
进行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的公证主体是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公证机关或律师事务所。认证主体是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部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若投资者所在国或地区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的,则不需要提供我国使(领)馆的认证文件。
身份证明是指投资者所持有的该国有关部门签发的具有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的文件。一般情况下,护照作为国际通行的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证明,在持有人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后,其提交的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无误,可以作为外国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使用,无须公证、认证。对没有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的外国投资者,其护照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明”,仍应以经公证认证的该国有权部门签发的文件作为其身份证明。
外商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已经成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必须文件,取得之后还必须办理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方可在国内部门使用。以下将通过一个案例来详细说明如何办理。在广东投资设立一家外资企业,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在广东登记事宜,他在网上查询登记流程时,看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交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了解何为主体资格证明,于是他来到工商部门咨询。对于国外公司就是它的营业执照,对于国外个人就是护照。对于香港人来说是香港身份证和回乡证;
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或身份证明根据不同情况可以通过不同渠道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作为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该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作为自然人的外国投资者的身份证明,在护照持有人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后,其提交的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无误,可以作为外国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使用,无须公证认证。对没有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的外国投资者,其护照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明”,仍应以经公证认证的所在国有关部门签发的文件作为其身份证明。
进行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的公证主体是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公证机关或律师事务所。认证主体是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部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若投资者所在国或地区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的,则不需要提供我国使(领)馆的认证文件。
身份证明是指投资者所持有的该国有关部门签发的具有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的文件。一般情况下,护照作为国际通行的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证明,在持有人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后,其提交的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无误,可以作为外国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使用,无须公证、认证。对没有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的外国投资者,其护照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明”,仍应以经公证认证的该国有权部门签发的文件作为其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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