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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一带一路中外企业在越南-印度投资注册公司税制介绍
时间: 2022-06-07 00:45:23 点击数: 41 来源: 铭泰国际
外商投资市场准入的放宽为境外投资者跨境并购境内企业提供了更多机遇,但必须注意的是目前仍有28个领域是禁止外资投入;因此作为境内企业,在吸引境外投资者的过程中,首先应当审慎解读《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明确企业所处领域,避免超出外商投资准入领域而造成并购交易不被批准或被要求终止。
在越南设立的外商投资公司,做投资项目申报时,投资者应尽可能地提高总投资资本金额,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越南商业法规定,外国公司可以在越南开设代表处,只要他们已经经营超过一年。根据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越南2018年前对90%的商品实现零关税,2020年前对其余商品削减5-50%的关税。随着“一带一路”倡议深入推进,一方面积极鼓励国内企业走出去,另一方面也不断吸引国外企业走进来,我国在全球跨境并购业务地位的重要性与日俱增,跨境并购交易规模及总量不断提高。本文拟在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解读基础上,对境外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所涉法律规制进行初步探析。
具体而言,一方面,大幅扩大服务业的开放,如在金融领域,取消了银行业外资股比限制,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的外资股比放宽至51%,取消铁路干线路网、电网外资限制,取消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国际海上运输、国际船舶代理外资限制等。另一方面,基本放开制造业,如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取消船舶行业外资限制(包括设计、制造、修理各环节),取消飞机行业外资限制。此外,放宽了农业和能源资源领域准入,如取消小麦、玉米之外农作物种子生产外资限制,取消特殊稀缺煤类开采外资限制,取消石墨开采、稀土冶炼分离、钨冶炼外资限制等。
境外投资者并购境内公司的交易,应当报送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具体报送审批文件如下:
在越南设立的外商投资公司,做投资项目申报时,投资者应尽可能地提高总投资资本金额,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越南商业法规定,外国公司可以在越南开设代表处,只要他们已经经营超过一年。根据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越南2018年前对90%的商品实现零关税,2020年前对其余商品削减5-50%的关税。随着“一带一路”倡议深入推进,一方面积极鼓励国内企业走出去,另一方面也不断吸引国外企业走进来,我国在全球跨境并购业务地位的重要性与日俱增,跨境并购交易规模及总量不断提高。本文拟在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解读基础上,对境外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所涉法律规制进行初步探析。
具体而言,一方面,大幅扩大服务业的开放,如在金融领域,取消了银行业外资股比限制,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的外资股比放宽至51%,取消铁路干线路网、电网外资限制,取消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国际海上运输、国际船舶代理外资限制等。另一方面,基本放开制造业,如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取消船舶行业外资限制(包括设计、制造、修理各环节),取消飞机行业外资限制。此外,放宽了农业和能源资源领域准入,如取消小麦、玉米之外农作物种子生产外资限制,取消特殊稀缺煤类开采外资限制,取消石墨开采、稀土冶炼分离、钨冶炼外资限制等。
境外投资者并购境内公司的交易,应当报送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具体报送审批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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