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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公司投资设立外资企业资料需要在哪里办理公证-认证
时间: 2022-06-07 00:45:27 点击数: 44 来源: 铭泰国际
外国人、外国企业等要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通常需要公证、认证下列材料:外文书证和外文说明资料提交中国法院和司法机关或行政机构,需要翻译成中文。可以采用两种形式来安排翻译。一种是由域外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将中文译文和外文原文材料一起公证认证。另一种方式是只公证和认证外文原文材料,材料寄到中国后,委托中国境内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成中文。
使馆认证:文件使用国(非海牙公约成员国)在香港没有领事馆,则需要将经过香港高院加签后的文件送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认证,然后送该国驻XX领事馆认证
主体资格证明,比如外国自然人的护照,外国企业的营业执照或成立证明(其中要显示该外国企业的有权签字人的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企业出具的一份声明,证明XXX是该企业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
除了在法院诉讼以外,外国企业向中国公安机关报案,也需要公证、认证上述文件。
外国企业在中国投资设立公司或设立代表机构,也要提供主体资格证明的公证、认证文件。外国企业或个人委托他人在中国进行房产交易,也需要向房产交易中心提供经过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发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也要求在中国域外形成的证据需要经过公证、认证。
对于来自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上述文件,也有相关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公证和/或认证手续。
2. 不需要公证、认证手续的情况
在下列情况下,对来自域外的文书,不需要履行公证、认证手续:
2.1 涉外仲裁当中涉及的文件
跟法院诉讼程序不一样,在涉外仲裁程序当中,仲裁规则通常并不要求对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认证。对于来自域外的证据,也不要求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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