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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香港公司主体资格公证认证手续、香港公司主体资格公证是香港公司全套公证的意思吗
时间: 2022-06-07 00:46:13 点击数: 33 来源: 铭泰国际
所谓的香港公司主体资格证明公证,又叫香港公司全套公证,就是能证明公司资格的文件,一般指的是公司注册成立文件,香港公司主体包含以下文件:香港公司注册证书CI、商业登记证BR、周年申报NAR1或NNC1文件、章程。
香港公司主体资格公证认证手续。那么都需要办理哪些文件,该怎样办理呢?以下将详细阐述。一、关于香港公司诉讼主体资格文件的准备根据民诉法的有关规定,国内的公司法人要提起诉讼除了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外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等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以及公司的授权委托书,那么作为香港公司如何准备前述资料呢?
根据目前比较成熟的做法如下:
首先,如前述国内公司应向法院提交其“营业执照”,但是“营业执照”是我国特有的称谓和公示文件,在香港地区是没有这种称谓的文件,因此目前司法实践中香港公司需要证明其实体资格可以提供以下文件:1、公司在香港公司登记注册处办理的商业登记注册证明BR;
2、公司在香港公司登记注册处存档的公司名称证明(如公司名称发生过变化则必须提供)CI;
3、公司在香港公司登记注册处存档的周年报表(该资料的作用相当于我国大陆地区的公司年检手续)AR1;
其次,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该文件的制作相对简单,可以参照国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证明进行制作;再次,关于授权文件,由于涉港案件属于涉外案件,因此在制作授权文件的时候应当十分严谨,尽可能将可以预见到而由有需要的授权内容全部写入授权文件中,且应采用罗列式的写法,将授权的内容和授权期限写得具体明确(可以根据委托合同所确定的代理期限在授权文件中明确注明授权期限为一审、二审、执行阶段),如果是特别授权则一定要将具体内容表述清楚,尽量避免使用概括性语音;另外,根据相关的有关法律规定,公司如需要在国内进行相关诉讼活动,该事项属于重大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开会通过,因此律师在代理香港公司进行诉讼的时候一并要香港公司出具相应的董事会决议。以上文件准备好后,需将前述文件一并送交中国司法部指定的中国委托公证人(相关的律师名单司法部每年均有公告)进行公证再交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 )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前述文件只有在履行了这两个手续后方能在中国大陆地区作为正式的法律文件使用。当投资者以香港公司之名义到中国大陆、海牙成员国或者非海牙成员国进行投资,无论是开设中外合资公司、中外合作公司、独资公司或者是常驻代表机构(代表处),都需要对香港公司的相关文件进行公证,以此证明香港公司主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香港公证即由香港公证人对香港公司文件内容加以确认,香港公证以公证书的形式体现,由公证人对文件审核后,将公证书和所附文件捆绑为一体并在公证书上签章,然后将做好的公证文件送往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经过这些步骤后,香港文件在中国大陆才能有效使用。
目前有很多企业都会在香港注册公司,然后利用香港公司在国内做投资,以便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也可以利享受当地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等。香港公司公证认证,依据文件的用途及使用地点,确认所要办理的公证认证类型
香港公司主体资格公证认证手续。那么都需要办理哪些文件,该怎样办理呢?以下将详细阐述。一、关于香港公司诉讼主体资格文件的准备根据民诉法的有关规定,国内的公司法人要提起诉讼除了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外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等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以及公司的授权委托书,那么作为香港公司如何准备前述资料呢?
根据目前比较成熟的做法如下:
首先,如前述国内公司应向法院提交其“营业执照”,但是“营业执照”是我国特有的称谓和公示文件,在香港地区是没有这种称谓的文件,因此目前司法实践中香港公司需要证明其实体资格可以提供以下文件:1、公司在香港公司登记注册处办理的商业登记注册证明BR;
2、公司在香港公司登记注册处存档的公司名称证明(如公司名称发生过变化则必须提供)CI;
3、公司在香港公司登记注册处存档的周年报表(该资料的作用相当于我国大陆地区的公司年检手续)AR1;
其次,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该文件的制作相对简单,可以参照国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证明进行制作;再次,关于授权文件,由于涉港案件属于涉外案件,因此在制作授权文件的时候应当十分严谨,尽可能将可以预见到而由有需要的授权内容全部写入授权文件中,且应采用罗列式的写法,将授权的内容和授权期限写得具体明确(可以根据委托合同所确定的代理期限在授权文件中明确注明授权期限为一审、二审、执行阶段),如果是特别授权则一定要将具体内容表述清楚,尽量避免使用概括性语音;另外,根据相关的有关法律规定,公司如需要在国内进行相关诉讼活动,该事项属于重大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开会通过,因此律师在代理香港公司进行诉讼的时候一并要香港公司出具相应的董事会决议。以上文件准备好后,需将前述文件一并送交中国司法部指定的中国委托公证人(相关的律师名单司法部每年均有公告)进行公证再交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 )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前述文件只有在履行了这两个手续后方能在中国大陆地区作为正式的法律文件使用。当投资者以香港公司之名义到中国大陆、海牙成员国或者非海牙成员国进行投资,无论是开设中外合资公司、中外合作公司、独资公司或者是常驻代表机构(代表处),都需要对香港公司的相关文件进行公证,以此证明香港公司主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香港公证即由香港公证人对香港公司文件内容加以确认,香港公证以公证书的形式体现,由公证人对文件审核后,将公证书和所附文件捆绑为一体并在公证书上签章,然后将做好的公证文件送往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经过这些步骤后,香港文件在中国大陆才能有效使用。
目前有很多企业都会在香港注册公司,然后利用香港公司在国内做投资,以便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也可以利享受当地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等。香港公司公证认证,依据文件的用途及使用地点,确认所要办理的公证认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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