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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信息查册收紧,董事信息查阅受限!是真的吗?
时间: 2022-06-10 19:23:43 点击数: 53 来源: 管理员
2021年6月18日,香港就落实《公司条例》下查册安排的附属法例刊宪,订明公司注册处的公司登记册须以董事的通讯地址代替通常住址,以及以董事、公司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士的部分身份识别号码代替完整号码,让公众查阅。
在新查册安排下,以往供所有查册人士查阅的公司董事通常住址及完整的身份证号码,将会被列为「受保护资料」,仅供以下7类「指明人士」申请阅览:
1. 资料当事人及其授权人
2. 公职人员或公共机构
3. 因执行法定职能而须使用受保护资料的人士或机构
4. 本港执业律师
5. 本港执业会计师
6. 须使用受保护资料进行尽职调查的银行、机构、商业机构
7. *非金融业人士,如会计或法律*人士、地产代理或信托及公司服务持牌人
局方指查册人士仍可阅览公司登记册上董事的通讯地址和部分号码,认为这两项资料连同相关董事的姓名及其公司资料,已足够让查册人士辩认有关董事身份。
彭经理
在新查册安排下,以往供所有查册人士查阅的公司董事通常住址及完整的身份证号码,将会被列为「受保护资料」,仅供以下7类「指明人士」申请阅览:
1. 资料当事人及其授权人
2. 公职人员或公共机构
3. 因执行法定职能而须使用受保护资料的人士或机构
4. 本港执业律师
5. 本港执业会计师
6. 须使用受保护资料进行尽职调查的银行、机构、商业机构
7. *非金融业人士,如会计或法律*人士、地产代理或信托及公司服务持牌人
局方指查册人士仍可阅览公司登记册上董事的通讯地址和部分号码,认为这两项资料连同相关董事的姓名及其公司资料,已足够让查册人士辩认有关董事身份。
彭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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