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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已告解散被除名恢复程序告知
时间: 2022-08-04 18:44:10 点击数: 45 来源: 铭泰国际
香港公司如果已经被除名了,是可以通过我们的途径恢复香港公司的。
香港公司因为之前的维护都没有都没有处理,所以现在被香港政府查到,现被除名,但是香港公司被除名是分两种情况的;
一、现在因为已经实行CRS系统,香港注册处和香港税务局会重点检查公司的年审和税务有没有正常处理,现在就有很多公司因为以前没有办理年审维护而被香港政府除名,刚被除名公司还会处于“仍注册”状态,这时候香港政府会上一份“有关第744(3)条的参考文件”,这份文件会有三个月的公告期,在这时间段里面你如果把公司之前的年审以及年审产生的罚款补上那么公司就可以恢复正常状态,必要时可能还需要提交一份解释信,解释一下您公司的年审为什么没有正常办理
二、如果公司已经是被除名状态,登报期超过三个月,没有及时处理,香港政府就会上“有关第746(2)条的参考文件”,这时候香港公司的状态就会变成已告解散,这时候想要继续使用公司就需要办理香港公司恢复,恢复就需要有律师介入,写信到香港注册处、预约时间出庭、出庭答辩,然后还要等香港政府进入登报期三个月后,如果没有人反对,公司才可以成功恢复
现在很多客户因为成立公司后,原代理公司没有及时通知办理年审,或者完全就没有通知客户,导致年审超期被政府强制注销掉了公司,但是我这个客户她之前是有开通银行账户的,现在公司被政府强制注销(已告解散状态),导致银行账户也被冻结了,里面还有钱拿不出来,所以只能通过办理恢复香港公司然后补办以前的年审才能去银行解冻账户,这样操作下来一个是时间长,二个是费用高;但是不处理也不行,一是银行账户里面有钱,不能不管
因为至2017年1月1日开始,全球实行了CRS信息交换系统,换言之就是实行系统后,你在香港或者海外有违规记录,在中国也有查得到,也会收到影响,最直接的就是在香港如果有公司被强制注销,个人就会被香港政府拉入黑名单,那么你在中国的征信也会收到影响,所以说香港或者其他海外公司的维护都要及时处理,不然后面受到影响再处理就会更麻烦了。香港公司注册下来后,后期维护也不麻烦,第一年审第二报税。
申请恢复,主要分两种方式
1. 向法院申请恢复
①当香港公司已撤销注册(主动注销),但公司的银行帐户尚有存款需取回,或有其他明确必要的理由,可考虑根据《公司条例》相关规定,向高等法院申请颁令恢复公司的注册。
②当欠债公司已撤销注册、剔除注册和解散时,债权人可在欠债公司被撤销后20年内向法院申请令恢复公司的注册,或将公司名称恢复列入登记册,以及其他适当的命令。
2. 以「行政方式」提出申请恢复
主要适用于长期未年审导致被政府强制除名。根据2014年新《公司条例》,长期未年审导致被政府强制除名可申请的可以“以行政方式恢复”,这是一项新程序,公司注册处处长可籍此以行政方式把公司恢复列入公司登记册。
注意:「以行政方式恢复注册」的公司,其的名称必须已被公司注册处处长从公司登记册剔除及公司必须已告解散才符合资格。因撤销注册或清盘而解散的公司是不可以通过这种方式申请恢复的。
另外,就已解散的本地公司而言,申请须于解散日期后的20年内提出。就非香港公司而言,申请须于除名日期后的6年内提出。
香港公司因为之前的维护都没有都没有处理,所以现在被香港政府查到,现被除名,但是香港公司被除名是分两种情况的;
一、现在因为已经实行CRS系统,香港注册处和香港税务局会重点检查公司的年审和税务有没有正常处理,现在就有很多公司因为以前没有办理年审维护而被香港政府除名,刚被除名公司还会处于“仍注册”状态,这时候香港政府会上一份“有关第744(3)条的参考文件”,这份文件会有三个月的公告期,在这时间段里面你如果把公司之前的年审以及年审产生的罚款补上那么公司就可以恢复正常状态,必要时可能还需要提交一份解释信,解释一下您公司的年审为什么没有正常办理
二、如果公司已经是被除名状态,登报期超过三个月,没有及时处理,香港政府就会上“有关第746(2)条的参考文件”,这时候香港公司的状态就会变成已告解散,这时候想要继续使用公司就需要办理香港公司恢复,恢复就需要有律师介入,写信到香港注册处、预约时间出庭、出庭答辩,然后还要等香港政府进入登报期三个月后,如果没有人反对,公司才可以成功恢复
现在很多客户因为成立公司后,原代理公司没有及时通知办理年审,或者完全就没有通知客户,导致年审超期被政府强制注销掉了公司,但是我这个客户她之前是有开通银行账户的,现在公司被政府强制注销(已告解散状态),导致银行账户也被冻结了,里面还有钱拿不出来,所以只能通过办理恢复香港公司然后补办以前的年审才能去银行解冻账户,这样操作下来一个是时间长,二个是费用高;但是不处理也不行,一是银行账户里面有钱,不能不管
因为至2017年1月1日开始,全球实行了CRS信息交换系统,换言之就是实行系统后,你在香港或者海外有违规记录,在中国也有查得到,也会收到影响,最直接的就是在香港如果有公司被强制注销,个人就会被香港政府拉入黑名单,那么你在中国的征信也会收到影响,所以说香港或者其他海外公司的维护都要及时处理,不然后面受到影响再处理就会更麻烦了。香港公司注册下来后,后期维护也不麻烦,第一年审第二报税。
申请恢复,主要分两种方式
1. 向法院申请恢复
①当香港公司已撤销注册(主动注销),但公司的银行帐户尚有存款需取回,或有其他明确必要的理由,可考虑根据《公司条例》相关规定,向高等法院申请颁令恢复公司的注册。
②当欠债公司已撤销注册、剔除注册和解散时,债权人可在欠债公司被撤销后20年内向法院申请令恢复公司的注册,或将公司名称恢复列入登记册,以及其他适当的命令。
2. 以「行政方式」提出申请恢复
主要适用于长期未年审导致被政府强制除名。根据2014年新《公司条例》,长期未年审导致被政府强制除名可申请的可以“以行政方式恢复”,这是一项新程序,公司注册处处长可籍此以行政方式把公司恢复列入公司登记册。
注意:「以行政方式恢复注册」的公司,其的名称必须已被公司注册处处长从公司登记册剔除及公司必须已告解散才符合资格。因撤销注册或清盘而解散的公司是不可以通过这种方式申请恢复的。
另外,就已解散的本地公司而言,申请须于解散日期后的20年内提出。就非香港公司而言,申请须于除名日期后的6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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