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册信息在国内工商部门查询不到的,需要一份香港律师主体资格公证证明
随着全球经济发展,中国是外资公司汇聚地之一。海外公司要在中国投资外资公司时,需要在相关的受理机构进行合法登记,通常是国内的工商部门。香港公司文件用在大陆使用时,需要办理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以及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时间在5到6个工作日左右。
不过,国内的工商部门是查询不到海外公司的具体注册信息,也就意味着无法从中得知海外公司是否真实存在,是否为合法企业等。所以,工商部门会要求出具一份证明外资公司投资主体资格的公证认证。
香港公司中国委托公证人制度,即由司法部考核后委托部分香港律师作为委托公证人,负责对香港地区发生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出具有关公证文书,该公证文书经司法部在香港设立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并加盖转递章转递后,送回内地使用。(注:澳门与香港的认证制度类似)
主体资格认证主要是对公司注册证书进行认证,完成的资料如下:
公司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
公司股东董事成员名单
公司章程
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
公司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的董事会文件(投资地点,设立什么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谁等)
公司其他文件
什么是特别决议?与董事会决议有什么区别?公司董事会决议:两位董事或以上以董事大会形式决定,用于国内的情况,附件需要增加法人代表声明,委任其中一位董事为法人代表。
特别决议:在办理香港公司公证时,如果这份公证书用于多个地区,一般采用特别决议格式,填写格式由香港执业律师完成(由公证人起草)。
香港公司特别决议公证所需要提供的资料
1、香港公司注册证书;
2、香港公司商业登记证;
3、香港公司周年申报表;
4、香港公司董事会决议(特别决议由公证人起草)
15818557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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