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
3分钟让你读懂,香港公司最常见的律师公证及国际公证方式
时间: 2022-10-27 11:08:00 点击数: 125 来源: 铭泰国际
一.律师见证与律师公证区别:律师见证: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申请,指派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并有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 以律师事务所和见证律师的名义,就有关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真实性谨慎审查证明的一种律师非诉讼业务活动。律师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相比起来还是公证效力最高。
当投资者以香港公司之名义到中国大陆、海牙成员国或者非海牙成员国进行投资,无论是开设中外合资公司、中外合作公司、独资公司或者是常驻代表机构(代表处)都需要对香港公司的相关文件进行公证。以香港公司为主体的法律行为,无论用于是在国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是用于诉讼/仲裁,都有必要证明香港公司主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哪些情况下需要做香港公司公证?
1、香港公司预备在大陆建立公司、分公司或代表处;
2、香港公司董事会抉择用于大陆时,须由中国司法部托付评判人进行公证;
3、香港公司或自己托付授权别人或大陆的律师业务所处置特定业务时,亦须公证;
4、预备与大陆居民缔成婚姻;
5、请求内地亲属来港久居或来港接收工业
6、收养内地孩童;
7、预备在大陆建立个体工商户,请求核实”香港效劳供给者身份”及预备从事CEPA协议项
8、下之其他事项时,需依照需求由中国司法部托付评判人进行公证;
9、承继过程中触及大陆产业时;
10、报考中国司法考试或其他资历考试时;11、触及大陆的赠与、受赠事宜;
12、在大陆触及诉讼,须提交有关香港的依据;
13、依据大陆有关行政部门的需求,须对某些文件、现实或行动公证的。
14.参与境外投资、购买股票、参与海外基金建设。
15.办理内地授权委托书:个人及企业证明书,香港人士或在港注册公司处理国内事务时,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由受托人在国内处理事务。普遍采用授权委托事宜包括买卖、租赁、按揭国内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登记或进行转名手续;16.在国内成立办事处:与内地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签订如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补偿贸易合同、货物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房产买卖、租赁合同、工程承包、企业承包合同等;参加国际招标;
17.签与诉讼及申请商标、外观设计及发明注册:海外机构、当局政府需参与方提供代办其身份、资质、合法性文件,并有国际律师公证盖章程序;
详情咨询:彭律师
当投资者以香港公司之名义到中国大陆、海牙成员国或者非海牙成员国进行投资,无论是开设中外合资公司、中外合作公司、独资公司或者是常驻代表机构(代表处)都需要对香港公司的相关文件进行公证。以香港公司为主体的法律行为,无论用于是在国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是用于诉讼/仲裁,都有必要证明香港公司主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哪些情况下需要做香港公司公证?
1、香港公司预备在大陆建立公司、分公司或代表处;
2、香港公司董事会抉择用于大陆时,须由中国司法部托付评判人进行公证;
3、香港公司或自己托付授权别人或大陆的律师业务所处置特定业务时,亦须公证;
4、预备与大陆居民缔成婚姻;
5、请求内地亲属来港久居或来港接收工业
6、收养内地孩童;
7、预备在大陆建立个体工商户,请求核实”香港效劳供给者身份”及预备从事CEPA协议项
8、下之其他事项时,需依照需求由中国司法部托付评判人进行公证;
9、承继过程中触及大陆产业时;
10、报考中国司法考试或其他资历考试时;11、触及大陆的赠与、受赠事宜;
12、在大陆触及诉讼,须提交有关香港的依据;
13、依据大陆有关行政部门的需求,须对某些文件、现实或行动公证的。
14.参与境外投资、购买股票、参与海外基金建设。
15.办理内地授权委托书:个人及企业证明书,香港人士或在港注册公司处理国内事务时,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由受托人在国内处理事务。普遍采用授权委托事宜包括买卖、租赁、按揭国内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登记或进行转名手续;16.在国内成立办事处:与内地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签订如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补偿贸易合同、货物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房产买卖、租赁合同、工程承包、企业承包合同等;参加国际招标;
17.签与诉讼及申请商标、外观设计及发明注册:海外机构、当局政府需参与方提供代办其身份、资质、合法性文件,并有国际律师公证盖章程序;
详情咨询:彭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