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办理公证文件主要基于两地的法律不同,我们如何办理?!
警示香港公司办理公证要找可靠的秘书公司!
内地香港公司起诉必须主体公证认证吗?越来越多的香港公司在内地法院起诉,在起诉前需对香港公司办理公证。香港公司在中国提到民事诉讼,其诉讼文件制作也有其规定。本文阐述了香港公司在中国的一些实际操作。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国内公司法人除提出诉讼和证据材料外,还应提交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和其它诉讼主体的材料以及公司的委托书,那么香港公司怎样准备以上材料呢?按照目前比较完善的做法,如下:第一,以上国内公司应向法院递交“营业执照”,可是“营业执照”这是中国独特的标题和公共文件,在香港没有标题文件。因而,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香港公司必须其实体提供下列文件:
1。在香港公司登记处办理的商业登记;
2。在香港公司登记处归档的公司名字(如公司名字发生变更);
3。企业在香港公司登记处归档的年度报告(等同于中国大陆公司的年度检查程序);其次,针对企业的法人代表,文件制作较为简单,可以参照国内公司的法人代表制做;第三,针对授权文件,因为涉及香港的案件属于涉外案件,在设计授权文件时要比较严格。尽量把所有可预料和必须的授权内容写入授权文件,并采用上市方法,明确授权内容与授权期限(授权期限可根据委托协议确立的代理期限在授权文件中界定为一审)。二审。在执行阶段),假如有特殊授权,务必清晰地表述主要内容,尽量避免应用一般语言;此外,依据香港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企业必须在中国进行有关诉讼活动,该事项是公司董事会大会通过的重大事情,因而,律师在代表香港公司提出诉讼时,规定香港公司出示对应的董事会决议。
香港公司公证程序如下:
先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再送中国法律援助(香港)有限公司办理加章出让。
香港律师能否出任内地民事诉讼代理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自1992年7月14日起实施)“第三百零八条对外民事诉讼中的外国被告方能够委托本国人出任诉讼代理人,还可以委托本国律师出任非律师”依据《内地与香港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及补充文件,香港律师能够出任内地民事诉讼代理人,而非内地民事诉讼代理人。
在具体的民事诉讼中,以公民身份为代理人的香港律师应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递交法定委托授权书。具体程序如下:
1.受托人在司法部任职的中国委托公证人眼前签定委托书,由中国委托公证人签定并出具公证文件;
2.中国委托公证人开具的公证文件务必送中国法律援助(香港)有限公司审批。。加盖出让专用章后,可发送到内地应用。
其中,加盖出让印章的公证文件团本将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直接发送到内地必须使用该文件的人民法院,加盖出让印章的公证文件正本由受托人或者其代理人递交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
经过以上程序后,委托的香港律师可以以公民身份代表委托人到庭,并享有内地法律规定的诉讼代理人的有关诉讼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