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解答香港公司不经营如何办理公司注销,注销在税务局一个月后发出不反对注销通知方可办理
香港公司注销有两种。一是强制清算注销,二是正常主动注销。
强制清算注销:指年检未按时开展,罚款未交纳,法院传票未出庭申辩。
2-3年后,香港注册署会自动将该公司投入使用
注销掉。
主动注销:正常主动注销是由正常程序注销香港公司。
1.向香港注册局和税务局递交有关香港公司注销文档;
2.税务局接到香港公司注销申请后,将查看公司的税务申报单。若有未填写的税收表格或未交纳的商业登记证花费,税务局将发出通知,规定香港公司申报纳税;税收正常,不欠任何费用的,税务局一个月后发出不反对注销的通知;
3.向公司注册署递交公司注册注销文档表格NDR1》;
4.注册署约2个月后发出注销公告通知单,香港公司注销公告发布宪报;
5.公告发布三个月后,无人反对,登记处正式注销;公司注销结束后,登记处将发出注销完成公告。
此外,香港公司设立香港银行账户的,必须在注销香港公司前注销香港银行账户(未设立香港银行账户);申请注销香港公司的时间,最好在香港公司年度核查到期前三个月注销;在注销香港公司的过程中,假如香港税务机关发觉香港公司有未填写的税收表格,将规定香港公司在注销程序前完成未申报的税收表格。
香港公司的注销标准如下:
1.公司董事和建立成员同意注销;
2.公司从没开始经营,或在申请前停业3个月以上;
3.公司未偿还债务;
4.公司已获得税务局厅长不反对撤消注册的书面通知。
税务局厅长在以下前提下会发出不反对通知:
1.公司从没开张或停业;
2.公司不会开始/重新开业;
3.公司已售卖全部库存.物业及证券;
4.公司未交纳的税金包含利得税.物业税.印花税.与该类税收相关的商业登记费、罚款及法院费;
5.公司在税收规章下未完成的责任,包含未交回税务局开具的纳税申报表.以书面形式通知税务局长公司,但未收到相关年度的纳税申报表;
6.公司未回复税务局发出的所有查看;
7.公司的评税没有未完成的反对或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