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在第一次审计报税的时候需要根据成立时间选取年结日,最好是选择3月31日以及12月31日。
香港公司首次审计报税时间
在香港注册公司18个月后,香港税务局会发出第一份税务清单,收到第一份税务报告后会开始纳税申报。第一份税务清单的号码是23个开口。当你收到第一份税务清单时,你可以检查它。
香港公司的第一次审计和纳税申报应在纳税申报表发出日期的三个月内办理。超过三个月,会有一定的罚款(超过三个月,一般罚款1200HKD,罚款越长,罚款越多)。如果不及时处理,税务局会向法院提起上诉,收到法院传票,香港公司董事需要出席法庭。上法庭后会有罚款,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香港公司每年审计纳税时间
香港公司在第一次审计纳税申报时,需要根据成立时间选择年度结算日期,最好选择3月31日和12月31日,因为这两个时间可以作为年度结算日期后每年向税务局申请延期纳税申报(延期时间为8个月),从而保证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纳税申报。
年度结算日期定为3月31日,可延长至11月15日,选择12月31日可延长至8月15日。若选择其余时间作为年度节日,则无此类待遇,需在税表发出后一个月内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