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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公证文件用于国内仲裁办理流程详解!
时间: 2022-06-05 18:42:18 点击数: 80 来源: 铭泰国际
如若想要用香港公司在国内跟别人打官司,那么司法上是要求必须做好香港公司公证文件的!
香港公司的企业要在内地提起诉讼,法院要求香港公司企业不仅要提供主体资格公证文书,还要求对起诉书(仲裁申请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声明文件进行公证认证。
说到仲裁用词,在这里解释一下“仲裁”一词从字义上讲,“仲”表示居中的意思,“裁”表示衡量、评断、作出结论的意思,所以“仲裁”就是“争执双方同意的第三者对争执事项作出决定”。
案例:本公司与N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公司特此决议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并决议委托广东xxx律师事务所的xx律师作为本公司一案中,作为我方在R庭前调解、□一审、□二审、R申请执行、□劳动仲裁、R商事仲裁、□申请再审阶段的委托代理人
申请人需要向法院或仲裁庭提供有关被告或者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的材料包括
1.注册证书 2.商业登记证 3.周年申报表 4.董事决议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 7.ND2A 8.ND4
香港是文件到大陆使用,不像内地企业只要有注册证书,起诉书上的印章推定事实,香港文件必须要由司法部委任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的印章才有效
香港办理时间快,7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香港公司在大陆法院办理起诉的越来越多,而在起诉之前必须办理香港公司主体资格及授权委托书的公证,以下将详细说明。
香港公司在国内提起民事诉讼,其诉讼文件的制作亦有其特殊的要求。本文就目前香港公司在国内进行事诉讼方面的一些实际操作进行介绍。
一、关于公司诉讼主体文件的准备
根据民诉法的有关规定,国内的公司法人要提起诉讼除了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外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等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以及公司的授权委托书,那么作为香港公司如何准备前述资料呢?根据目前比较成熟的做法如下:
首先,如前述国内公司应向法院提交其“营业执照”,但是“营业执照”是我国特有的称谓和公示文件,在香港地区是没有种称谓的文件,因此目前司法实践中香港公司需要证明其实体资格可以提供以下文件:
1、公司在香港公司登记注册处办理的商业登记注册证明;
2、公司在香港公司登记注册处存档的公司名称证明(如公司名称发生过变化则必须提供);
3、公司在香港公司登记注册处存档的周年报表(该资料的作用相当于我国大陆地区的公司年检手续);
其次,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该文件的制作相对简单,可以参照国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证明进行制作;
再次,关于授权文件,由于涉港案件属于涉外案件,因此在制作授权文件的时候应当十分严谨,尽可能将可以预见到而由有需要的授权内容全部写入授权文件中,且应采用罗列式的写法,将授权的内容和授权期限写得具体明确(可以根据委托合同所确定的代理期限在授权文件中明确注明授权期限为一审、二审、执行阶段),如果是特别授权则一定要将具体内容表述清楚,尽量避免使用概括性语言;
另外,根据香港的有关法律规定,公司如需要在国内进行相关诉讼活动,该事项属于重大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开会通过,因此律师在代理香港公司进行诉讼的时候一并要香港公司出具相应的董事会决议。
香港公司的企业要在内地提起诉讼,法院要求香港公司企业不仅要提供主体资格公证文书,还要求对起诉书(仲裁申请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声明文件进行公证认证。
说到仲裁用词,在这里解释一下“仲裁”一词从字义上讲,“仲”表示居中的意思,“裁”表示衡量、评断、作出结论的意思,所以“仲裁”就是“争执双方同意的第三者对争执事项作出决定”。
案例:本公司与N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公司特此决议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并决议委托广东xxx律师事务所的xx律师作为本公司一案中,作为我方在R庭前调解、□一审、□二审、R申请执行、□劳动仲裁、R商事仲裁、□申请再审阶段的委托代理人
申请人需要向法院或仲裁庭提供有关被告或者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的材料包括
1.注册证书 2.商业登记证 3.周年申报表 4.董事决议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 7.ND2A 8.ND4
香港是文件到大陆使用,不像内地企业只要有注册证书,起诉书上的印章推定事实,香港文件必须要由司法部委任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的印章才有效
香港办理时间快,7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香港公司在大陆法院办理起诉的越来越多,而在起诉之前必须办理香港公司主体资格及授权委托书的公证,以下将详细说明。
香港公司在国内提起民事诉讼,其诉讼文件的制作亦有其特殊的要求。本文就目前香港公司在国内进行事诉讼方面的一些实际操作进行介绍。
一、关于公司诉讼主体文件的准备
根据民诉法的有关规定,国内的公司法人要提起诉讼除了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外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等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以及公司的授权委托书,那么作为香港公司如何准备前述资料呢?根据目前比较成熟的做法如下:
首先,如前述国内公司应向法院提交其“营业执照”,但是“营业执照”是我国特有的称谓和公示文件,在香港地区是没有种称谓的文件,因此目前司法实践中香港公司需要证明其实体资格可以提供以下文件:
1、公司在香港公司登记注册处办理的商业登记注册证明;
2、公司在香港公司登记注册处存档的公司名称证明(如公司名称发生过变化则必须提供);
3、公司在香港公司登记注册处存档的周年报表(该资料的作用相当于我国大陆地区的公司年检手续);
其次,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该文件的制作相对简单,可以参照国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证明进行制作;
再次,关于授权文件,由于涉港案件属于涉外案件,因此在制作授权文件的时候应当十分严谨,尽可能将可以预见到而由有需要的授权内容全部写入授权文件中,且应采用罗列式的写法,将授权的内容和授权期限写得具体明确(可以根据委托合同所确定的代理期限在授权文件中明确注明授权期限为一审、二审、执行阶段),如果是特别授权则一定要将具体内容表述清楚,尽量避免使用概括性语言;
另外,根据香港的有关法律规定,公司如需要在国内进行相关诉讼活动,该事项属于重大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开会通过,因此律师在代理香港公司进行诉讼的时候一并要香港公司出具相应的董事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