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加签认证-3个步骤中,必须逐步寄送和获取,直至认证程序完成,不能跨级
在香港注册的企业,在中国开设外资企业,在中国开设代表处、独资公司或合资企业,开展司法诉讼或主体资格证书等。投资人的核心资格证书或身份证件应当依法提供本地公证机构公证文档(中国法律援助(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盖上出让专用章)如下:
1、本公证需要由在香港注册的具备法律资格和中国认可的顾问办理,即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2、公证事宜由2个单位构成:1.在香港注册具备法律资格和中国司法部认可的顾问2.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
三、企业应提供商业登记证(B.R)影印件,顾问在香港政府机构核查资料后,取出档案影印件,取回顾问大厦。顾问取出档案盖章,签名后,转至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盖上印章,前后约4-5个工作日。
一般来说,离岸公司公证普遍存在必须证实本身合法性的画面中。依据中国法院的规定,境外机构必须提供境外机构的核心资格证书、法人代表证书、授权委托书等文件,这些文档一定要公证证书。被告方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外形成的,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在香港、澳门、台湾省形成的,应当办理相关证明手续)。被告方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证实或是外文说明材料的,应当附带汉语译版。
海外公司公证认证最常用bvi公司、开曼、百慕大、塞舌尔、马绍尔、萨摩亚等,因为中国与大部分离岸岛屿没有直接的外交关系,认证程序则在所属我国开展,如bvi公司认证如下:
1.国际公证律师公证
2.外交部认证
3.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
三三个步骤中,必须逐步寄送和获取,直至认证程序完成,不能跨级寄送。下一级组织只接收上一级确认后文件,认证程序环环相扣。
